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临汾市尧都区胖子粮油经销店销售的立宏棉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胖子粮油经销店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的立宏棉籽油,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苯并[α]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1月1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立宏棉籽油共购进100公斤,已销售100公斤。该企业已发布召回公告,未完全召回原因是查找不到购买人。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