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2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1期),涉及郑州芙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枣糕”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芙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枣糕”(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6144;生产日期:2021-07-02)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芙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2021年10月14日撤回异议,放弃复检。
经调查,郑州芙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郑州芙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罚款60000元。罚没合计606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该批次产品在生产时因搅拌机机器发生故障,导致中途停机,在维修后未继续搅拌至标准要求时间,造成防腐剂搅拌不够均匀,导致产品不合格。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防腐剂添加量进行适当调整;二是对配料表自查并验证,对配料员加强培训,严格按照配料表操作;三是对公司内所有电子秤进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