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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

2022-01-26 17:58: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市徐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1月余杭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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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余杭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1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171批次,合格168批次,合格率98.25%。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抽检3669批次,合格3669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共抽检蔬菜1类产品10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满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南山村横山组59号)种植的1批次萝卜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不合格。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饮料、食糖、酒类、淀粉 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5类产品5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老虞家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赐壁村虞家潭22号)生产的1批次夏威夷果霉菌不合格。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饮料等12类产品140批次,合格139批次。不合格产品为余杭区仁和街道獐山农贸市场孙琳英摊位(余杭区仁和街道獐山农贸市场18-4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合格。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餐饮食品、速冻食品等2类产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2215批次,合格2215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1454批次,合格1454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436批次,蔬菜1018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是氯氟氰菊酯是一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萝卜中氯氟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二是噻虫嗪是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既可用于茎叶处理、种子处理、也可用于土壤处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大量购买年货,聚会聚餐频繁,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是正确选购安全食品。选购食品要到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以及其他规范的食品销售点。前往商场、市场购买食品时,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商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认准“浙冷链”溯源码,没有“浙冷链”溯源码,没有检验检疫的证明,没有核酸检测证明,没有消杀证明的,不要采购。进口水果选购,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扫一扫“浙食链”溯源码,查询该物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同时鼓励消费者登记购买信息,便于追溯管理。选购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做好外包装消毒和自我防护。网上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

二是佳节就餐文明理性。节日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外出就餐应查看并配合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聚餐人数控制十人以内,保持安全距离并规范佩戴口罩。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提倡要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不讲排场、不浪费,公勺公筷记心中,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做抵制餐饮浪费、培养文明就餐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拒绝食用野味。

三是科学消费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妥善保管销售凭据,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小程序等微商信息。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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