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云南省镇雄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蛋糕)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2-01-05 15:16: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9号)。

image.png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9号)

在2021年度云南昭通食品安全地抽抽检监测中,涉及镇雄母享镇漪丽食品店生产经营的1批次蛋糕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26日,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雄母享镇漪丽食品店生产经营的蛋糕进行监督抽样,所抽批次样品经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判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19日向镇雄母享镇漪丽食品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蛋糕是该店负责人于2021年8月25日加工制作,共3kg,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当事人采取措施情况。对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镇雄母享镇漪丽食品店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整改,因该批次蛋糕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立案调查,镇雄母享镇漪丽食品店生产经营的蛋糕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没有危害后果的发生,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综合上述情况,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镇雄母享镇漪丽食品店作从轻处罚如下:

罚款3000元整。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先进 ...

  • 带你认识水量热计加速器光子水吸收剂 ...

  • 江苏连云港港东方公司码头泊位上工人 ...

  • 江西静宇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LED低 ...

  • 打假治伪除隐患 整治提升保安全:保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