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8日,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9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9号)
我局于2021年10月25日收到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1SP8338、№:2021SP8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1年9月15日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惠多多生活超市1号店购进的湖南安泰农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素牛排、鱼豆腐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号:XC21420804488700257、XC21420804488700252),发现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1年11月3日我局监管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查笔录,要求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经核查,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从代理商雷亮亮购进了由湖南安泰农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撕素牛排、鱼豆腐。当事人能够现场提供雷亮亮、湖南安泰农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进货票据,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在检验报告做出前知道所购进的手撕素牛排、鱼豆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操作不规范所致,非经营企业存储不当导致不合格。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按规定储存产品。企业将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