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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抽检:标称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调和油不合格

2021-11-22 16:44: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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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9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0期)。据通告,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

其中,标称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食用调和油(生产日期:2021-08-02,规格型号:1.8升/瓶)样品,检验项目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具有对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调和、改善和增效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备注
1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富海工业区玉海南路12号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琼海市加积镇富海工业区玉海南路12号食用调和油1.8升/瓶量子+图形2021/08/02乙基麦芽酚║5.62×10³μg/kg║不得使用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儋州王五永洁榨油坊儋州市王五镇百业城二街14号花生油散装称重/2021/08/26酸价(KOH)║4.1mg/g║≤3mg/g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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