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4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4号)
一、关于对三门县鲜立生鲜店销售的花生酱(半固态含油型调味料)抽检不合格的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根据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1份检验报告(№:F20212675),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2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售的花生酱(半固态含油型调味料)进行抽样送检,抽样单编号为DC21331000005133080,由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2021年8月30日,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F2021267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是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QB/T 1733.4-2015《花生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9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花生酱(半固态含油型调味料)。当事人当日张贴召回公告,启动召回程序,该抽检产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程序,查找分析不合格原因。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