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5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涉及天津市宝坻区金方早点部。
据通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天津市宝坻区金方早点部(李金芳)经营的油条。
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8日,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TFI-07677-2021)及抽样单(抽验单编号:SC21120000001842275),被抽样单位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金方早点部(李金芳);样品名称:油条(制售日期2021年9月15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金方早点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产品。当事人天津市宝坻区金方早点部(李金芳)于2021年9月15日制售的油条以15元/kg的价格全部销售完了。天津市宝坻区金方早点部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整改排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