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5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涉及天津市宝坻区彬宇海鲜店。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宝坻区1家经营企业。
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1日,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NO:TFI-09678-2021)及抽样单(抽验单编号:SC21120000001840527),被抽样单位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彬宇海鲜店(赵春力);样品名称:海蟹(购进日期2021-08-1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彬宇海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产品。当事人天津市宝坻区彬宇海鲜店(赵春力)于2021年8月11日以25元/斤的价格,从王斌处购进海蟹180斤,共计金额4500元。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王斌出具的进货票据,上述海蟹现已全部售出。具体销售情况如下:销售价格为35元/斤,销售30斤;销售价格45元/斤,销售40斤;销售价格55元/斤,销售30斤;剩余的80斤基本都死了就扔了。天津市宝坻区彬宇海鲜店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整改排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