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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

2021-09-23 10:03: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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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6号)

在2021年重庆省级专项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中,涉及我县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垫江县博雯副食超市经营的青花椒酸菜鱼调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青花椒酸菜鱼调料,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0206,检验结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0年11月6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该批次青花椒酸菜鱼调料共计10袋,货值60元。除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取的2袋样品外,剩余8袋在抽样前后已陆续销售完毕。

(三)风险控制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再次培训,并要求该企业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

二、垫江县太平镇鸿发生活超市小店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豇豆,抽样单编号:NCP21500231651616015,检验结论:山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5月5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该批次豇豆共计14.5kg,货值130.5元。除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取的2.68 kg样品和销售损耗的1kg外,剩余10.82kg在抽样前后已陆续销售完毕。

(三)风险控制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再次培训,并要求该企业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

三、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垫江凤山店经营的云南莴笋尖(油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云南莴笋尖(油麦菜),抽样单编号:NCP21500231651603018,检验结论:氟虫腈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4月20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该批次云南莴笋尖(油麦菜)共计53kg,货值156.03元。除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取的2.628 kg样品外,已销售29.562kg,剩余的20.81kg已全部下架。

(三)风险控制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再次培训,并要求该企业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

四、垫江县天天福食品经营部长龙店经营的鸡腿(鸡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鸡腿(鸡肉),抽样单编号:NCP21500231651611006,检验结论: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 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3月15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该批次鸡腿(鸡肉)共计75kg,货值800元。除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取的2.12 kg样品外,剩余的72.88kg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风险控制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再次培训,并要求该企业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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