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8日,浙江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
2021年8月3日- 2021年8月10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生产单位,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平阳县万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万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腿(生产日期:2021-1-14),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标签项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萧江分局于2021年8月3日向平阳县万顺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 202104055的检验报告,并对生产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萧江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二、溪心菜市场黄招蓉销售的小青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溪心菜市场黄招蓉销售的小青菜(生产日期:2021-7-5),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头分局于2021年8月3日向黄招蓉送达编号为: 202123905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头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三、溪心菜市场潘林娣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溪心菜市场潘林娣销售的香蕉(生产日期:2021-7-5),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头分局于2021年8月3日向潘林娣送达编号为: 202123916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头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特别提示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