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9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多福平价超市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多福平价超市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多福平价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0MA4ANOB173,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6月4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托对当事人销售的青土芹抽样检测,经检验,该批次青土芹检出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21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我局随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查明,该批次青土芹购进数量22斤,购进价格2.95元/斤,销售价格3.98元/斤,销售金额87.56元。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青土芹时未依法履行查验记录义务,至检验报告送达时,该批次青土芹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召回数:0),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未严格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整改情况:1.立即下架无合法证明青土芹;2.张贴召回公告;3.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