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涉及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第二分公司销售的大基围虾,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第二分公司销售的大基围虾(抽样日期:2021-03-15,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第二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共计21公斤,已销售21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养殖环节造成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第二分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第二分公司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