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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瑞琪药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2-11-24 18:00: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22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药监药罚〔2021〕J10号),涉及陕西瑞琪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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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1〕J10号

当事人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陕西瑞琪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

91611025687954352T

江 峰

陕药监药罚〔2021〕J10号

陕西瑞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

没收不合格合欢皮181kg;没收违法所得20088元;处货值金额22260元二倍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罚款200000元。

22022年8月2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陕西瑞琪药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91611025687954352T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县域工业集中区

江峰

612526XXXXXXXX0017

139XXXXXX80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县域工业集中区

陕药监药罚〔2021〕J10号

陕西瑞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

生产中药饮片“合欢皮(批号:20201201)”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验,含量测定项目均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检验规定。

没收不合格合欢皮181kg;没收违法所得20088元;处货值金额22260元二倍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罚款200000元。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第一款,第三款   第一项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20088元。

2022.8.2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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