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款62.775万元。
中医保行罚字﹝2022﹞第00001号处罚文书显示,中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在对患者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会对前房注射头孢呋辛钠。由于“前房注射抗生素”该治疗项目没有医保收费编码,在收取“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费用时,将“前房注射抗生素”治疗项目串换成“前房穿刺术”一并收费。其中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共涉及837人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627750元。
该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对中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给予处罚:处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的1倍罚款,罚款62.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