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12月31日消息,日前,天长市致优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6月1日-6月30日生产的型号为36V2A和42V2A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各1000只,共计2000只。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器存在的问题是:其“标志和说明”及“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均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8-2014要求;其“骚扰电压”和“骚扰功率、辐射骚扰”均不符合GB 4343.1-2018要求,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器,天长市致优电子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合格产品,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致优电子有限公司自即日起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并与该企业联系退换货事宜。
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致优电子有限公司电话(18955017919)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