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8日,江苏省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并严格执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告》,要求零售药店人员应认真查验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的身份证件,并通过“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
截至11月12日,通州区19家零售药店未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被责令歇业整改!
名单
1.南通市一得大药房有限公司
2.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知民药房
3.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怡生堂药房有限公司金北店
4.南通市通州区乡亲大药房有限公司城北店
5.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福药店
6.南通市通州区神和药房
7.南通市通州区如法药房
8.江苏紫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安店
9.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和花苑店
10.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德大唐花苑店
11.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银河路店
12.南通九保大药房有限公司
13.南通市通州区金缘大药房有限公司
14.南通市通州区润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15.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寿药店
16.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国瑞药房
17.南通市通州区泰山堂大药房
18.南通市通州区鑫茂大药房有限公司
19.南通市通州区鑫鼎药房有限公司
(来源:南通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