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撤销一起因提交虚假住所申报材料骗取登记的许可事项,这也是该市首家因住所虚假承诺而被撤销登记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根据《湖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2020年安吉县全面开启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3000余家市场主体通过住所自主申报取得营业执照,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投资热情,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住所承诺制加速了市场主体准入速度,但由于承诺制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申报人信用基础,且虚假承诺违法成本较低,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心存侥幸,故提交虚假住所申报材料骗取登记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有效遏制住所虚假承诺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行为,切实维护商事登记权威性,今年以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围绕《湖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立足县域实际细化虚假承诺撤销措施,明确撤销登记工作流程、审批权限等内容,并积极与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科室协调配合,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审管衔接。对适用住所承诺制改革的登记情形,强化承诺制负面清单警示,强调申报人对申报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同时畅通信息共享,联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二是确保依法审慎。召集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对涉嫌虚假承诺类及“高风险”类主体开展核查,实地核验市场主体住所地经营情况。经核查,确系提交虚假住所申报材料取得登记的,以撤销登记的方式取消该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确保撤销决定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三是强化信用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同一主体再次申请时对其提高审查要求,真正实现“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形成联合惩戒威慑力,构建“企业信用承诺、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监管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对不如实申报住所而取得虚假登记的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安吉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