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四川】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

2021-11-09 11:16: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36363312(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8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涉及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37175142520

法定代表人

陈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1]03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劣药制何首乌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制何首乌劣药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73.75元;

2、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制何首乌劣药的货值金额人民币1473.75元1倍的罚款人民币1473.75元;

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2947.5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474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查办“刷单炒信”案件数量质量均 ...

  • 山东港口青岛港自动化码头货轮在装卸 ...

  • 警惕“双十一”推销信息扰民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流 ...

  • 第四届进博会食品和农产品展区的“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