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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尊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罚款15万元

2021-10-11 18:58: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台州尊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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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市监处罚〔2021〕40646号

案件名称:台州尊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台州尊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金黎鸣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0年6月开始在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东环大道85号星星村综合一楼南起第8-10间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主打销售的两款产品分别为“青紫正骨魏氏广和堂牌活络膏”和“魏氏磁疗骨痛贴”,上述两款产品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消费者购买上述两款产品后,由当事人安排员工免费进行上药,当事人门店另有推拿、艾灸等的收费服务项目。

当事人于2020年6月在店门头悬挂了“正骨•青紫堂 百年老字号 颈肩腰腿痛健康体验中心”、“全国连锁NO.1077魏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字样的招牌后开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0年8月在店门口的落地窗处张贴了“正骨•青紫堂 百年老字号 非物质文化遗产”、“祖传六代 120年历史传承”字样的1张宣传海报,并在经营场所的入口处摆放了标注“百年老店”字样的牌匾和标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魏氏骨痛贴制作技艺”、“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 甘肃省文化局颁发”字样的牌匾各1块;当事人于2021年4月在操作间的墙壁上悬挂了“正骨•青紫堂祖传秘方魏氏磁疗骨痛宣通穴位/拔出湿寒/活血化瘀/温经散寒”字样的广告牌1张;当事人于2021年5月在操作间的墙壁上张贴了“魏氏膏药祖传六代,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独特的治骨疗效已经过上百年来无数骨病病例的验证”字样的纸张6张。当事人提供了1份由秦州区娘娘坝镇金池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魏氏骨痛膏“传承100多年,历经5代延续至今”的证明文件,以及1份甘肃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的天水魏氏骨痛贴制作技艺列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当事人为了能让消费者认为其门店规模比较大,历史比较久远,以便更好开展业务,根据上述两份证明材料进行杜撰,在门店的门头招牌、落地窗和操作间悬挂、张贴了上述的宣传材料及制作了两块牌匾进行宣传。经查实,“正骨•青紫堂”为当事人自行开办经营的独家门店,并非全国连锁,也未有百年历史;当事人场所内摆放的“百年老店”牌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魏氏骨痛贴制作技艺”、“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 甘肃省文化局颁发”牌匾是当事人自行寻找广告公司制作而成,并非相关部门颁发;当事人门店销售的魏氏磁疗骨痛贴并非“正骨•青紫堂”的祖传秘方,也并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该产品“宣通穴位/拔出湿寒/活血化瘀/温经散寒”的功效。当事人自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在上述门店开展经营活动共计经营额129.1513万元。

另外,自案发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主动撤下了门店的门头招牌、落地窗和操作间悬挂、张贴的虚假的宣传材料和两块牌匾。

2021年9月1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台市监案听告〔2021〕4064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2021年9月22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陈述与申辩书。2021年9月29日,本局依法组织召开了案审会,就当事人的陈述于申辩进行了案件讨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为了吸引到消费者更好的开展业务,在没有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自行虚构了其门店系“全国连锁”、“百年老字号”,擅自制作了“百年老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魏氏骨痛贴制作技艺”、“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 甘肃省文化局颁发”字样的两块牌匾摆放在经营场所内,并虚构了其销售的魏氏磁疗骨痛贴为“祖传秘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有“宣通穴位/拔出湿寒/活血化瘀/温经散寒”的功效对外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自行消除了违法宣传用语,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减轻处罚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十五万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1-09-30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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