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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消保委发布7月份消费投诉分析

2021-08-19 16:16: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7月份,安徽池州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6件,解决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0元,接待来访和咨询143人次。

一、投诉基本情况

1、根据投诉性质分析:

售后服务12件,占26.1%;质量11件,占23.9%;价格10件,占21.7%;合同4件,占8.7%;其他4件,占8.7%;虚假宣传3件,占6.5%;假冒1件,占2.2%;人格尊严1件,占2.2%。

2、根据投诉类别划分:

商品类投诉24件,占52.2%;服务类投诉22件,占47.8%。其中,食品类11件,占23.9%;服装鞋帽类6件,占13.0%;家用电子电器类4件,占8.7%;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件,占2.2%;日用商品类1件,占2.2%;房屋及建材类1件,占2.2%;生活、社会服务类7件,占15.2%;教育培训服务4件,占8.7%;公共设施服务4件,占8.7%;其他商品和服务3件,占6.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件,占4.3%;电信服务2件,占4.3%。

二、投诉热点分析

1、食品类投诉居高不下。7月份,全市消保委共受理食品类投诉11件,占23.9%,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主要反映食品过期、变质、含异物,食品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如消费者施先生反映在某快餐店点了外卖汉堡,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遂投诉。

2、售后服务类投诉比重上升。7月份,全市消保委共受理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2件,占26.1%,与上月(2件)相比大幅增加。主要是投诉退还押金遭拒、产品“三包”履行不到位、教育培训服务质量差及退款难等。如杨女士反映其在石台县七都液化气站退还液化气罐(2020年6月6日购买,有合同)时,商家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退罐,遂投诉至石台县消保委。经调解,七都液化气站同意退还液化气钢瓶押金170元。

3、传统消费领域仍是投诉热点,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等传统消费商品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投诉量较多,共计10件,占总投诉量的21.7%。消费者反映较多的是产品质量及售后等问题。(通讯员 程勇)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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