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江都区伯乐托管服务中心发布虚假教育培训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在其单页广告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广告中含有“需提前预订的主讲教师简介:王老师,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高级教师;付老师,英语专四”等内容。经查,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营范围明确规定:不得从事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学科类培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21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