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监管办立足实际,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监管办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围绕化妆品生产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开展实地走访,指导企业梳理质量管理体系,以帮带查,助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保证产品安全合规。针对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更换需求,在全面梳理许可证届期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明确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内容,并提供上门服务,指导换证申报。面对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分布散,没有形成集群效应的实际情况,强化统筹规划,推动“化妆品基地”项目建设,多次与区政府进行沟通,争取土地使用、环保监管等方面支持,助推化妆品产业发展。
第三监管办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抽样及药物警戒自查指导工作,深入天津尚药堂制药有限公司,选取重点监测品种进行抽样,并针对企业在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方面的疑问进行指导。第三监管办建议企业建立药品安全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承担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畅通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渠道。同时,督促企业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缺陷项,列明清单、逐项分析、销号整改,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主体责任。
第四监管办通过座谈、现场帮扶等形式,帮助天津市安泰嘉美医药有限公司完成药品仓储库房改造升级,解决了因库房基础条件有限阻碍发展的难题。开展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跨省监管,在抽调骨干力量配合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对艾葵特(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新注册产品体系核查的同时,对该企业委托宏葵生物(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开展现场检查,创新监管理念,为跨区域监管责任落实积累了经验。
第五监管办设立药品流通领域企业“咨询开放日”,每周一集中处理企业服务需求、集中接待来访企业,为企业答疑解惑,并针对上周搜集的各类问题进行集中反馈,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约谈1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求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做好人员培训、生产管控、采购、验证、检验、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隐患防控能力。(来源:天津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