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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桥关检罚字〔2021〕19、20号)

2021-07-22 16:59: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拱北海关网站7月21日发布港珠澳大桥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桥关检罚字〔2021〕19、20号)。详情见下表。

序号处罚日期处罚文号违法当事人违法事实和依据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处罚机关处罚结果
12021年7月13日桥关检罚字〔2021〕19号宜昌塔得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6月24日,当事人装载出口货物的4张木椅和1个木质书柜未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银行缴纳
2021年7月13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港珠澳大桥海关罚款人民币2100元
22021年7月13日桥关检罚字〔2021〕20号青岛聂杨影进出口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当事人装载出口货物的50块木夹板未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银行缴纳
2021年7月13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港珠澳大桥海关罚款人民币2100元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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