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暂停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部经营活动的通告(2021年38号)。
关于暂停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部经营活动的通告(2021年38号)
2021年4月19日-20日,我局组织对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A9510015,注册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县文化馆综合楼)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其总部经营活动的安全隐患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