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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老板注意了!这些都会被处罚

2022-12-06 15:55:33 上海市场监管

今天“案说”就说说3位餐厅老板违法的故事。

【案例1】“纸巾”商品设置为“必选菜品”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反映:其在用餐结账时发现,结账单上多出了一包2元的纸巾,且并非自己主动添加购买。经询问,该店铺服务员表示,纸巾是自动下单的“必点商品”。

经查,当事人在其住所的餐桌上张贴点菜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该二维码进入点餐程序,使用该程序进行点餐消费。上述点餐程序设置有菜品名称、价格及勾选的“+”号,消费者可通过点击“+”号选择购买数量;但该程序将“纸巾”商品设置为“必选菜品”,消费者扫码进入该程序会自动勾选商品“纸巾”,数量1,页面显示“-1+”,点击减号“-”也无法去除该商品,同时会弹出“必选菜不能被清空哦~”的提示框。

法律分析: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当事人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在点餐程序将“纸巾”商品被设置为“必选菜品”无法被去除,构成了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经营者提供可以选择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事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规定。

【案例2】黑金流沙包的“黑金”竟是TA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操作台上查见1瓶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

经查,当事人从其供应商处购入1瓶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将其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黑金流沙包”中,并对外进行销售。

法律分析:当事人经营的“黑金流沙包”,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经调制成面团、面皮,并通过包馅成形、发酵、蒸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结合其原辅料、加工制作工艺等情况,“黑金流沙包”属于发酵面制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E.1食品分类系统,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包含发酵面制品。

当事人的行为,超出了上述标准规定的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案例3】跟着好评就能打卡美食?

近期,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方松市场监管所接市民举报:反映某餐饮企业通过组织虚假交易流水、组织撰写虚假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以提高大众点评星级的评分,要求查处。得知情况后,方松市场监管所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其店铺在网络平台的评分,和某刷单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由刷单公司组织大V到当事人住所进行消费并对上述网络店铺撰写虚假好评,最后将餐费返还给大V。嗣后,刷单公司通过其员工微信招募大V并将招募到的大V拉至具体的微信群,随后便通过该微信群发布相应的任务以及检查所谓的“作业”,就是大V撰写的虚假好评。

法律分析:通过大V撰写的虚假好评,当事人的上述网络店铺的评分从原先的3.8星升至4.4星。通过刷出来的好评,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判断,破坏了市场公平交易的环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方松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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