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公司>>

PPTV播放苏东坡电视剧侵权被判赔500多万元 曾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0万元

2022-03-24 14:55: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PPTV主体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33万元。具体事由为在其运营的PPTV上向社会公众提供《苏东坡》剧集的播放服务,构成侵权。

截图来源:企查查

据了解,此前的二审判决书显示,聚力公司未经百花公司许可,在其运营的PPTV上向社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播放服务,且向搜狐影音、爱奇艺视频、腾讯视频等网站开放链接播放涉案作品,使得不特定网络用户可以在选定时间、地点观看涉案作品,构成了对百花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聚力公司自2018年以来还有2次处罚记录。

据悉,聚力公司自2018年3月初开始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为宣传PPTV少儿频道,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设计、制作、使用并发布如下广告用语:“PPTV少儿频道精心为0-8岁的少年儿童提供最新、最全、最好的少儿动画、儿歌精选、早教益智等节目。全力打造健康安全的少儿专属频道。是孩子观看少儿视频的最佳平台。让我们和你一起陪伴孩子共同成长”。上述广告宣传中使用了“最佳”用语。其行为构成了广告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2018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2019年12月,聚力公司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给予该公司罚款5000元的处罚。

企查查显示,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约3083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如芳。该公司由苏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新疆3·15车展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国 ...

  • 全国各地增大城乡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 ...

  • 山东省乳山市发展有机蔬菜和休闲观光 ...

  • 江苏省计量院组织开展“计量学堂”援 ...

  • 河北大城持续加强药械流通领域监管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