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1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阿坝州松潘县曾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肉制品被罚款1802万元。
阿坝州松潘县市场监管局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查获曾某某一起无证经营案。当事人曾某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的情况下,购进“风干鸭肉”“风干猪肉”等肉制品后假冒风干牦牛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至被查获日止,当事人销售金额720681.6元,剩余产品5523.55公斤肉制品未销售,货值总金额为1126479.9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802万元、没收肉制品5523.55公斤及其原辅材料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此次公布的案例还包括:巴中市巴州区某食品厂涉嫌未按规定备案、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德阳市旌阳区某水产配送中心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冷冻牛肚案;成都市温江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进口冷冻肉类案;内江局市中区某公司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经营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案件;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万某、郁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富鼎烟酒食品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华蓥忠伟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南充市高坪区局查处高坪区德馨堂鱼府违法销售人工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及虚假宣传案;广安市邻水县老七鱼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某房地产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达州市万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两起跨区域销售以次充好的母猪肉案;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疫情期间虚假宣传食品案;广安市邻水县某医院使用劣药案;遂宁市射洪某医院使用过期的微球蛋白测定试剂案;金丰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假冒口罩案;射洪市某乡镇加油站销售检验不合格的95号车用汽油案;利用外卖评价系统进行商业诋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