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72期),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
企业名称 | 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周锦平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759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847629110383 |
企业负责人 | 周锦平 | 质量负责人 | 张强 |
生产地址 | 鹤山市龙口镇龙胜道19号之一 | ||
检查日期 | 2020年10月13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结果 | |||
检查中发现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所抽查灌装半成品的编码和批号与批指令不一致,所抽查原料未按质量标准的检验项目检测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未按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清洁消毒、存在污染源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部分原料未离地存放、未按照区域要求存放等问题;上述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 |||
处理措施 | |||
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