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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新仓分局加强普宣 为放心消费预热加码

2020-10-21 17:30: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明年更好地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新仓分局结合新仓镇4A级景区镇创建的契机,对于今年新仓镇未评选到的食杂店、餐饮店,从五方面进行统一宣传和达标普及。

一、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结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消费体验和社会评价,在放心消费建设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二、承诺实行不低于七日(含七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及退货程序,与其他放心消费承诺内容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一并或单独展示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销售食品、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报刊等特殊商品及提供服务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三、把好销售商品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等管控措施,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及“三无”商品。

四、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明码标价,无虚假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五、重视商品售后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

2017年至今,新仓分局完成了400多家的放心示范店,约占全镇主体的10%,后期工作任重道远。新仓分局将延续秉承“放心消费在浙江”的文件精神完成每年的工作指标。(鲁利军 邵卫健)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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