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小个专”党建办)局长(主任) 杨红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和长远意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围绕建设统一大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已经取得的成就,针对问题不断探索创新,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一)加快健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贯彻执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在操作层面进一步明确细化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相关规定。部署清理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好简易注销、歇业等新制度,推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修改,增强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衔接协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持续加大“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度。依托全国版、自贸试验区版两张清单联动调整机制,持续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供决策支撑。加快分类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认证机构资质审批、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等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性和可预期性。
(三)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优化普通注销程序,允许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不断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探索将更多市场监管许可事项注销与企业注销登记一并办理,方便市场主体网上办理注销登记。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市场准入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对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持续完善登记注册微观政策。巩固“先照后证”改革成果,及时动态调整和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实施各类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执行对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特别管理措施。推动优化市场主体异地迁移登记、档案移交等程序,促进市场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法自由流通。
(二)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归集市场监管部门各类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至市场主体名下,推动电子证照“一企一照一码”关联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建立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统一模式,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各类高频服务领域应用。
(三)有序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的经验,指导各地细化改革措施,积极探索创新,聚焦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涉企服务,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推进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登记,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积累更多创新经验。
(四)全面提升登记注册服务水平。提高企业“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掌上办理”服务水平,建立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指标体系,制定各类型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业务审查规范,统一各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业务审查标准。探索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持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三、强化协同效应,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强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求,起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到位。充分运用全国“小个专”党建工作网等平台或媒体,做好各地“小个专”党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集中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各地采取宣讲团(队)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灵活多样的宣讲活动。为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制发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手册,便于大家有针对性地学习贯彻。
(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会议和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贯彻的指导意见,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个转企”中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许可证的变更等具体操作方式进行明确。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的制度措施,开展“个转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等试点研究工作。加强工作协同,完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会同成员单位深入调研,持续完善扶持发展政策措施,每年联合举办“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三)高质量做好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持续跟踪市场主体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高质量撰写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在以往结合宏观、区域、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新的分析维度,如产业链供应链等开展市场主体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深化活跃度分析,完善企业活跃度分析模型。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丰富市场主体活跃度主题数据库。抓好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工程建设,狠抓市场主体数据质量提升。
《中国质量报》【司局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