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创新推行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服务”模式

2023-05-15 10:35: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推行“信用监管﹢服务”模式,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

信用监管+宣传

该局大力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发放宣传材料1.2万套;利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和网络平台,广泛推送年报提示信息,提高年报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扩大覆盖面;指导辖区市场监管所与商务楼宇、有形市场和社区村屯建立广泛联系,发放年报指导材料2万份;采取发送短信微信、电话通知、集中指导、上门督促等多种方式,把年报公示操作流程和要求逐户告知经营主体。

信用监管+指导

该局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经营主体无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对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引导其变更地址,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经营主体决定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办理歇业备案。对于经营主体决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信用监管+解难

该局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走进经营主体,激活发展活力”活动,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对回收的调查问卷,市场监管部门逐条梳理企业的问题及诉求,制定经营主体走访台账,解决各类难题18个。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免费检测特种设备132台、计量器具2万台,协调减免租金350万元。(于大海)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别克纯电体验空间:新势力服务特 ...

  • 守正创新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真抓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进入马 ...

  • 少数人、少数车的荣耀 仰望U8登顶 ...

  • 江苏连云港港抓住国产汽车“出海”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