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沂源县开展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亮照亮证亮规亮标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4月-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亮许可证、亮营业执照、亮标识链接、亮交易规则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四亮”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是针对辖区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网络经营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要严格对照《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责任(一般规定)清单》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自觉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确保亮照、亮证、亮标率达到100%。
重点检查:
1、是否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2、是否如实公示下列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1)企业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等信息;
(2)个体工商户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组成形式等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出资总额等信息。
3、是否在公示信息发生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公示。
4、是否存在在网店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5、是否存在在网店内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将坚持规范与查处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信息公示行为,力争实现全县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亮尽亮,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助力该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执法人员进行责令改正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来源:沂源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