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连日来,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专项检查。
据了解,该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印发《烟台开发区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医疗机构于9月15日前上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自查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压实医疗机构用药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在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加大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环节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力度。此次专项检查以城乡接合部、乡(镇)村等为重点区域,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小型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检查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环节质量管理。此外,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数量摸底、药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执法办案等工作;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台账,体现网格监管范围、监管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根据监管实际动态调整。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日常监管、风险防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多方面进行沟通对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盛永红 董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