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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光明”你我同行!辽宁省大连市加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科普宣传

2021-05-06 13:24: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大叔,高压线下禁止占道堆放……”“前方为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域,未经批准禁止进入该区域作业……”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国网瓦房店市供电公司,在瓦房店仙浴湾村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现场为老百姓和企业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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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大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仍面临严峻形势。为加强该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障大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结合“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通过设置电力设施保护条幅、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单、宣传画册等形式,耐心解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电力设施保护相关问题。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市民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受众6000余人。通过对电力设施相关法律法规、电力设施保护常识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普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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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民护电活动,通过微信、广播、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短信等搭建护电宣传平台,向关键人群定向推广电力设施保护常识,积极发动和利用群众力量解决护电难题。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活动组织和部署,统筹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在宣传保护电力设施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探索并建立“防范、治理、打击”为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合力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针对春季大风天气多、植树建房多、线下施工多等特点,执法人员开展了电力设施隐患排查工作。一方面重点排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塑料大棚、彩钢板房、超高树木、鱼塘等静态危险源,防止发生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异物飘落至带电设施等情况;另一方面,重点排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场地、吊车作业、植树、混凝土搅拌等动态危险源,防止出现碰撞、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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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向导线抛掷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等危害电力设施线路的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电力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或一次性物质奖励: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检举、揭发有功;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为保护电力设施而同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供稿: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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