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儿童面霜开展了比较试验,结果令人较为满意。
本次比较试验样本由重庆市消委会和四川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分别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体店及电商平台随机购买。
测试结果显示,14款儿童面霜样本的微生物指标、pH值、重金属(汞、铅、砷、镉)和禁用组分均符合相关要求,表明本次比较试验的14款儿童面霜样本安全性方面表现较好,未发现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以及微生物、重金属(汞、铅、砷、镉)和pH值超标等问题。同时,在功能性方面,本次比较试验的测试结果显示,14款儿童面霜样本在涂抹0.5小时、1小时、1.5小时、2小时后,均可显著提升皮肤角质层含水量,均具有保湿效果。
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结合消费者日常投诉的情况,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面霜时,注意“一辨二看三查四测五防”。
辨别“妆字号”与“消字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消字号”产品不是药品,不具备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的效果,不能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如果儿童患有湿疹等皮肤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治疗。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儿童面霜时选择“妆字号”产品,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字样的儿童面霜即为“妆字号”产品。
儿童面霜的成分越简单越好。购买前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拟购买儿童面霜的备案信息,注意测试是否有过敏反应。若在使用儿童面霜后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注意观察;如症状未改善,建议及时就医。
《中国质量报》【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