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八版>>

河北全面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

2021-10-19 17:31:3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徐东周)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河北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试行)》,按照“鼓励倡导,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

据了解,自愿承诺的退货时限最低为7日,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期限。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款时限、退货流程等。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将承诺内容、无理由退货规则在其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标注、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辨识。鼓励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提供消费购物凭证时,载明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相关信息。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营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是否适用于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并说明本店无理由退货的时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事项。

鼓励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设立无理由退货台账,建立快速解决争议机制,并从退货程序、商品完好性说明、赠品退回价款问题、返款方式、商品签收日规定、商品退还运费问题、退货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线下无理由退货实行社会监督和部门管理,经营者履行承诺应当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若发现实体店未执行服务承诺或执行服务承诺不到位,可要求实体店改正,也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反映,要求监督。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单位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对因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单位,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从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中移除,并予以公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激情与实用的平衡 我被全新本田雅阁 ...

  • 从小鲜肉到小酥肉要过几道关 | ...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农好”丰收文化 ...

  • 刘咏阁与汗血宝马绘画

  •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洗煤厂工业遗址公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