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2021-07-20 11:09:0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何正君)近日,从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6月30日,南宁市267747户企业完成年报、公示率为92.25%,328143户个体工商户完成年报、公示率为77.04%,53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年报、公示率为95.49%,圆满完成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据了解,自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启动以来,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有关年报操作流程,提高经营者对年报的知晓率。市场监管部门将年报业务咨询电话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咨询,同时启用“智能拨号机器人”,每天自动拨打500个企业联系号码,引导企业尽快报送企业年报信息;在大型综合商业体、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年报现场指导,对电脑和智能手机操作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进行“手把手”讲解,协助其进行年报;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在税务大厅设立年报指导站等,多举措推进年报服务工作。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进行清理,指导协助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已歇业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无法联系或不办理注销登记的长期未经营的企业进行清理吊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7431户。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做好逾期未年报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对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在补报年报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对年报信息进行抽查,全面检查市场主体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目前世界上最大、最先进的FPSO( ...

  • 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将遥感三十号 ...

  • 贞丰长田聚焦提质增效促茶产业升级

  • 武都花椒:一张精致的名片

  • 游客“黑名单”不能止于“墙上画虎”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