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石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汽油机油、柴油机油、机动车辆制动液,共抽查9家生产企业2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30-2016《车用汽油》、GB 19147-2016《车用柴油》、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GB 12981-2012 《机动车辆制动液》等标准的要求,对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馏程、溶剂洗胶质、硫含量、铜片腐蚀(50℃,3h)、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烯烃含量、芳烃含量、锰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水含量(体积分数)、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密度(20℃)、运动黏度(100℃)、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机械杂质、闪点(开口)、外观、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40℃)等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20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福建省石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