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南区塘复超市经营的散装花生
2022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东南街71号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其经营的散装花生的《检验报告》(№:A2220206771154004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散装花生。
二、潼南区赖记炒货店经营的散装胡豆
2022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东南街89号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其经营的散装胡豆的《检验报告》(№:A2220206771160004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散装胡豆。
三、潼南区赵海炒货店经营的散装怪味胡豆
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东南街05号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其经营的散装怪味胡豆的《检验报告》(№:A2220206771169003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散装怪味胡豆。
四、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经营者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布召回通知,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未接到消费者相关信息反馈。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