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11-11 15:50: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南区塘复超市经营的散装花生

2022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东南街71号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其经营的散装花生的《检验报告》(№:A2220206771154004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散装花生。

二、潼南区赖记炒货店经营的散装胡豆

2022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东南街89号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其经营的散装胡豆的《检验报告》(№:A2220206771160004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散装胡豆。

三、潼南区赵海炒货店经营的散装怪味胡豆

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东南街05号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其经营的散装怪味胡豆的《检验报告》(№:A2220206771169003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散装怪味胡豆。

四、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经营者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布召回通知,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未接到消费者相关信息反馈。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小羊驼”第5次走进进博会

  • 上海第五届进博会汽车展区参展企业纷 ...

  • 昭通威信:“扎西瑶鸡”变身致富“金 ...

  • 第五届进博会掠影

  • 充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