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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2022年第13期)

2022-08-04 15:41: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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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3期)

2022年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幕府西路连锁店销售的酱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酱鸭已销售8袋,共计3.2公斤,货值150.4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没款50022.4元。

2.南京市鼓楼区姜春海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购进9公斤,货值72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因本批次抽检为风险监测,无法作为判定依据,我局执法人员现在检查时也未发现违法事实。已责令企业改正相关行为,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并组织召回该批次老豆腐。

3.南京乘风破浪时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碟及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铺因清洗不到位导致餐具检测不合格,已责令整改。该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4.江苏零食工坊连锁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和会街店销售的拉面小丸子(方便面),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已将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此案件正在调查中。

5.鼓楼区鱼香园餐饮店使用的餐杯及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铺因清洗不到位导致餐具检测不合格,已责令整改。该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6.鼓楼区老顾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泥鳅已销售3.9公斤,货值140.4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及《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没款562.4元。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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