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福建>>监管>>

厦门市建设局公布202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抽查情况

2022-08-04 13:46:56 厦门市建设局

image.png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2〕4号)要求,为保障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质量,在全面网上审查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企业填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且企业注册地在厦门市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共110家。根据省住建厅要求,须抽查不低于应报企业数5%的数量进行核查。经随机抽取,确定厦门市佳业鸿展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正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方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向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二、存在问题

7月20日至22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填报数据与有关原始材料进行比对,重点核查监理合同额、监理收入等指标数据质量。从网上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的有关要求,依法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如下:

(一)指标涵义理解问题。部分企业未按指标涵义解释进行填报,理解存在谬误。如将“企业设立子公司数量”填报为分公司数量;将“承揽境内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投资额合计”填报为监理项目合同额合计等。

(二)报表逻辑关系问题。部分企业未仔细核实报表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数据之间存在矛盾。如企业并无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情况下,却填报设计或者施工收入;企业存在正式聘用人员,却未填报应付职工薪酬等。

(三)企业自身管理问题。部分企业思想不够重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对上报统计数据进行把关,填报人员上报前未仔细核实;个别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数据无法提供佐证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质量,做好后续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对上报数据进行把关,确保实事求是依法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不得存在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抓紧落实整改。我局已针对检查存在问题发出督促整改通知单,各被检查企业应针对检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重新上报统计数据。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可在住建部官网下载),并登录省住建厅官网学习“统计业务培训课件”,厘清各统计指标涵义和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

(四)强化内部管理。有关中小企业应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聘用专职行政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制作财务报表,做好内业资料归档整理,确保填报的统计数据依据明确,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州大力推动拖欠工程款等“点题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