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1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新城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新城玲姐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鳝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新城玲姐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鳝鱼(购进日期:2021-11-30,抽样基数:1.7kg,抽样数量:1.7kg,备样数量:0.85kg),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2年1月13日向舟山市新城玲姐水产品经营部送达了编号为No:SP2021555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的鳝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