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2022-01-27 09:26: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专项计划有关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9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交易城农贸市场甲栋1-1对赵家兵销售的小面芽菜(抽样单编号为:GC21500107652221235,生产日期:2021年9月3日,规格型号:25kg/袋)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1月3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A21SZ0459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九龙坡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6日向赵家兵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该抽检批次小面芽菜系从重庆川汇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厂家直接配送,提供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该批次小面芽菜共购进125kg,购进总金额为375元,因抽检时当事人已有销售行为,根据抽样单显示不合格批次小面芽菜共计20kg,该批次小面芽菜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总金额共计100元。本案货值金额为100元,违法所得100元。该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4日对赵家兵经营不合格食品小面芽菜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赵家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整改,主动承诺食品安全应尽义务,违法所得较少,也履行了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1年湖北纤检工作拾萃

  • 劲霸男装再携高端系列KB HONG ...

  • 安徽省淮北市相西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立 ...

  • 甘肃省兰州新区的鲜切玫瑰成功拓展国 ...

  • 浮式生产储卸油船N999 FPSO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