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6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8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对重庆渝金源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生产的220克/袋规格的火锅凤爪(辐照食品)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10月11日样品送达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SC21500000596135456),上述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10月9日,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对重庆渝金源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生产的220克/袋规格的柠檬凤爪(辐照食品)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10月9日样品送达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2021年10月29日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出具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GTJ(2021)PY0575),上述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人员于法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上述两份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执法意见书,口头及书面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2021年11月10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共生产了2021年9月1日批次的220g柠檬凤爪(辐照食品)198kg、220g火锅凤爪(辐照食品)198kg。当事人对该两个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截至2022年11月17日共召回柠檬凤爪(辐照食品)639袋、火锅凤爪(辐照食品)547袋。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企业排查,当事人肉制品辐照环节灭菌不彻底、当事人未对辐照完成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导致肉制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整改情况:当事人将肉制品区分规格辐照,招聘检验人员实施出厂检验,来控制成品菌落总数。2022年1月14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复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