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6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9日,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对长寿区葛兰镇凤玉超市货架上2021年9月3日生产日期130克/袋规格的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10月22日样品送达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1年11月12日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SC21500000341734862),上述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2021年11月17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共购进了2021年9月3日批次的130g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1.95kg,于流通环节售出1.3kg,报损0.13kg,被执法人员扣押0.52kg。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给予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没收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当事人未能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购进的食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进货。整改情况:当事人加强进货验收工作,履行进货查验义务。2022年1月14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复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