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涉及通州区圣水超市东余加盟店销售的黄豆芽(抽样日期:2021-05-20,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规定。经调查,通州区圣水超市东余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通州区圣水超市东余加盟店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通州湾市监案字〔2021〕18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