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涉及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江海农工商超市销售的精品生姜(抽样日期:2021-05-18,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噻虫嗪不符合标准规定。经调查,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江海农工商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环节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江海农工商超市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苏锡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江海农工商超市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苏锡通市监处字〔2021〕22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