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5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64号)。
据通告,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NO:DC21120102111332574)和(NO: DC21120102111332573),涉及天津正月十五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皇冠梨、菜豆。
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皇冠梨(抽样单编号: DC21120102111332574),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产品名称:菜豆(抽样单编号: DC21120102111332573),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2021年8月12日,抽检机构在当事人店内随机抽取皇冠梨、菜豆。经检验,皇冠梨、菜豆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2000元。
于2021年11月8日对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东向罚〔2021〕484号)。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店内工作人员操作环境存在疏漏,对皇冠梨、菜豆清洗不彻底,导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按照要求对食品原料进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