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一、抽检编号为DC2133100316433280泥鳅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DC2133100316433280;产品名称:泥鳅;购进日期:2021-07-29/2021-08-02;规格型号:散装;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天台祥生世纪广场店;购进单位:台州市椒江鱼婆水产批发经营部。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泥鳅恩诺沙星超标原因不明,产品零售无法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泥鳅经检验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泥鳅是查验过相关的快检合格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泥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综合本案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天市监西不处字[2021]1号)。